在玻璃制品造型设计基本完成的基础上,再进行玻璃制品的结构设计,其设计程序如下。
①结构设计者设计玻璃制品时,要考虑该制品有什么功能和技术要求,还要力求使制品的形状简单、制品质量轻,用料少、生产过程及其模具制造简单便宜,而且要避免产生由于造型设计者未考虑生产方法的特点而产生的裂纹、破碎、壁多肉、出模变形以及模壁上黏附玻璃等缺陷。然后绘制制品及各主要部位的详细草图。
②造型设计者从艺术角度进一步完善制品的内、外形设计,即进一步的造型设计。
③结构设计者要把造型设计者的构思反映在详图上(结构设计者应同玻璃工艺人员合作),最好使用CAD建模技术绘制出玻璃制品的产品图和三维造型图来
④如果设计图样是令人满意的,即可用简便的方法(各部位焊接、熔接和粘接)制作样品,或采用二维离散法和材料堆积的快速原形技术快速生成制品的实物样件。
⑤造型设计者、结构设计者和生产代表仔细研究样品,共同审查该制品是否满足要求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一些失误,另一方面接触实物样品,还能暴露出一些未预料到的问题,有时还能够触发灵感,设计出更好的制品来,并尽可能使制品的各部分轮廓标准化。
⑥若压制品有较精确的公差,则应在设计和制造生产用模之前制作单腔实验模,以便确定所用材料的收缩率和制品总的变形情况。一般修改模具的代价较高,故应使用实验模进行试生产,熔铸酚醛树脂,各种蜡质和掺有石膏、特制火漆掺料的树脂皆可成功用于制作这种生产用模。
⑦最后把设计成果(玻璃制品的产品图、三维造型图和造型实物样品等)提交定货人评估、确认,如定货人同意,则应在图样上签字,或以交换文件的方式确定下来。